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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学习目标
- 理解并掌握有理根定理:设 \(f(x) = a_n x^n + \cdots + a_1 x + a_0\) 是本源多项式,若 \(\frac{p}{q}\)(\(\gcd(p,q)=1\))是 \(f(x)\) 的有理根,则 \(p \mid a_0\)(分子整除常数项),\(q \mid a_n\)(分母整除首项系数);
- 掌握2次与3次整系数多项式在 \(\mathbb{Q}\) 上不可约的充要条件:无有理根 \(\iff\) 不可约;
- 理解4次及以上多项式的反例构造思路:无有理根仅说明无一次因式,但仍可能分解为两个二次因式的乘积;
- 学会用有理根定理列举可能的有理根候选,并逐一验证;
- 通过对比 \(x^2+4x+2\)(不可约)与 \(x^2+4x+4\)(可约)两个实例,体会系数与可约性的关系,为下一集的 Eisenstein 判别法建立直观基础。
1从本源多项式可约性切入 ⏱ 00:00
课程开篇,丘老师把精力放在一个核心问题上:给定的多项式在有理数上是否不可约?直接寻找不可约的充分条件有困难,于是采取逆向思维——先看可约的条件,再反过来推导。
为什么可以只考虑本源多项式?
任意有理系数多项式 \(g(x)\) 总可以写成一个有理数 \(r\) 乘以一个与之相伴的本源多项式 \(h(x)\):\(g(x) = r \cdot h(x)\)。同理,若 \(g(x) = g_1(x) g_2(x)\),则每个 \(g_i(x)\) 也可表为 \(r_i \cdot h_i(x)\)(\(h_i\) 为本源)。
由于两个本源多项式的乘积仍是本源多项式(Gauss 引理的推论),且相伴的本源多项式之间只差一个正负号(性质 E),最终可将分解归约为⏱ 03:20两个本源多项式的乘积形式。
进一步,任何⏱ 05:30次数 \(>0\) 的本源多项式在 \(\mathbb{Q}\) 上都可唯一分解(不计顺序)为有限个 \(\mathbb{Q}\) 上不可约本源多项式的乘积——这是本集的重要背景知识。
2有理根定理(定理一) ⏱ 10:00
现在核心问题转化为:如果一个本源多项式有有理根,这个有理根长什么样?这就是有理根定理(又称有理根检验)。
证明思路(因式定理 + 本源性质)
第一步(因式定理):\(\frac{p}{q}\) 是根 \(\Rightarrow\) \(qx - p \mid f(x)\)(因式定理,\(\frac{sp}{ts}\) 也成立)。⏱ 13:40
第二步:一次多项式 \(qx-p\) 的系数 \(q,p\) 互质(因 \(\gcd(p,q)=1\)),故其公因数为 \(\pm 1\),从而 \(qx-p\) 是本源的。⏱ 14:50
第三步(分解):由前述推论,\(f(x)\) 可分解为 \(f(x) = (qx-p) \cdot g(x)\),其中 \(g(x)\) 也是本源的,且 \(\deg g = n-1\)。⏱ 16:10
第四步(比较系数):设 \(g(x) = b_{n-1}x^{n-1} + \cdots + b_0\),比较两端系数:
- 比较 首项系数:\(a_n = q \cdot b_{n-1}\),故 \(q \mid a_n\);
- 比较 常数项:\(a_0 = (-p) \cdot b_0\),故 \(p \mid a_0\)。
证毕。⏱ 18:00
32次与3次多项式的不可约判定 ⏱ 22:00
有了有理根定理,可以立刻解决 2次和 3次整系数多项式的可约性问题。
证明
\(\Rightarrow\)(充分性)**:若 \(f(x)\) 在 \(\mathbb{Q}\) 上可约,则可写成两个次数更低的整系数多项式乘积。因为 \(\deg f = 2\) 或 \(3\),故其中一个因式必为 1次(线性因式),即存在有理根(一次因式的根即为有理根)。⏱ 24:00
\(\Leftarrow\)(必要性)**:若 \(f(x)\) 有有理根 \(r\),则由因式定理,\(x-r \mid f(x)\),存在一次因式,故 \(f(x)\) 可约。反之,若无有理根,则无一次因式,结合 \(\deg f \le 3\),\(f(x)\) 在 \(\mathbb{Q}\) 上不可约。⏱ 25:30
丘老师特别强调:⏱ 26:00「只要没有有理根,2次、3次多项式就一定不可约——这个结论是完备的。」
44次及以上的陷阱 ⏱ 29:00
丘老师在这里给出了一个非常关键的警示:
为什么 4次及以上不能简单判定?
对 \(\deg f = 4\),可约的情形有三种:
- 分解为一个一次因式和一个三次因式 → 有有理根;
- 分解为两个一次因式和一个二次因式 → 有有理根;
- 分解为两个二次因式 → 可能无有理根。
因此,只有情形(iii)是无有理根但仍可约的情况。⏱ 32:30 这说明了:无有理根只是排除了一次因式的存在,对两个二次因式的情形无能为力。
丘老师总结:⏱ 34:00「四次及以上怎么办?继续努力,继续探讨——这就是 Eisenstein 判别法要解决的问题。」
5实例对比分析 ⏱ 35:00
为了建立对不可约性的直觉,丘老师解剖了两只「麻雀」,即两个具体的二次多项式:
| 多项式 | 有理根检验 | 结论 | 可约性 |
|---|---|---|---|
| \(f(x)=x^2+4x+2\) | 候选:\(\pm 1,\pm 2\);均不使 \(f=0\) | 无有理根(根为 \(-2\pm\sqrt{2}\),无理数) | 不可约 |
| \(g(x)=x^2+4x+4\) | 候选:\(\pm 1,\pm 2\);\(g(-2)=0\) | 有有理根 \(-2\),\(g(x)=(x+2)^2\) | 可约 |
对比分析:找共同点与不同点
共同点:两个多项式的首项系数均为 1,一次项系数均为 4。素数 2 都能整除一次项系数和常数项,但 2 不整除首项系数(1)。⏱ 37:00
不同点:常数项!\(f\) 的常数项是 2,2²=4 不整除 2;\(g\) 的常数项是 4,2²=4 整除 4。⏱ 38:20
这一差异提示了一个重要的可约性判据方向——这正是下一集将要介绍的 Eisenstein 判别法 的核心思想。
★重点回顾
⚠易错点提醒
- 将 2次/3次判定定理推广到 4次及以上:「无有理根则不可约」仅对 \(\deg f \le 3\) 成立,对 \(\deg f \ge 4\) 是错误的。
- 混淆「有有理根」与「可约」的等价关系:对 2次/3次多项式两者等价;但对高次多项式,可约不一定有有理根。
- 遗漏候选根的负值:因子包括正负,如 \(a_0=2\) 的因子是 \(\pm 1,\pm 2\),而非仅 \(1,2\)。
- 忽略「最简分数」条件:有理根定理要求 \(\frac{p}{q}\) 已化为最简形式(\(\gcd(p,q)=1\)),否则 \(p\mid a_0\) 和 \(q\mid a_n\) 的结论不必然成立。
- 将「不可约」与「无实根」等同:\(x^4+4\) 无实根但在 \(\mathbb{Q}\) 上可约(Sophie Germain 恒等式)。无实根既不蕴含可约也不蕴含不可约。
✎自测与作业
- 用有理根定理判断下列多项式在 \(\mathbb{Q}\) 上是否可约:(a) \(x^2-6x+6\);(b) \(2x^2+5x-3\);(c) \(x^3-2\);(d) \(x^3+6x+3\)。
- 证明:\(x^4+4\) 在 \(\mathbb{Q}\) 上可约(提示:使用 Sophie Germain 恒等式 \(x^4+4=(x^2+2x+2)(x^2-2x+2)\)),并说明它没有有理根。这说明了什么?
- 设 \(f(x)=x^3+ax+b\) 是整系数多项式,\(p\) 是素数。证明:若 \(p\mid a\),\(p\mid b\),\(p^2\nmid b\),则 \(f(x)\) 在 \(\mathbb{Q}\) 上无有理根。这个结论对判断可约性有帮助吗?
- (思考)用有理根定理求 \(f(x)=2x^3-3x^2-11x+6\) 的所有有理根。(提示:\(p\in\{\pm1,\pm2,\pm3,\pm6\}\),\(q\in\{\pm1,\pm2\}\),候选共 16 个。)
- (选做)验证:对 \(x^2+4x+2\),根为 \(-2\pm\sqrt{2}\)(无理数),从而无有理根,故在 \(\mathbb{Q}\) 上不可约;对 \(x^2+4x+4=(x+2)^2\),有有理根 \(-2\),故可约。